关于延期举行泉州市2022年4月自学考试的通告

发表时间:2022-04-09 14:56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鉴于目前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我市原定于4月16-17日举行的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到10月份举行。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退费申请,退费处理预计于6月底完成。

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4月9日